俩三个月前,赶上北京评选“当代十大建筑”,我写了篇博文,说国际大师们,中国虽然地广钱多,但不是你们忽悠的地方。当时已经爆出央视大楼色情玩笑的新闻,就用它举了个例子。但是最近,关于大裤衩的言论已经发展到这种程度:
“一个大度而有悠久历史的国家,能够容忍一个全球公认的杰出建筑家在自己的首都随意设计,表达出与本民族的审美观中不太相符的作品意境,是这个国家国民性中宽容自信的一种表现。”
“联想到色情玩笑,归根结底,是因为中国人的自卑意识。我们眼见的形象,要经过每个人头脑的转换。志高清远者,看到的就是一副生动的抽象画作;心存自卑者,看到的就是色情玩笑,认为自己被愚弄了。”
“库哈斯没有错,错的是他不了解中国人的审美底线。”
关于民众审美。
确实,任何抽象的形象或文字,一个正常人都会由它联想到一个熟悉事物以定位比较,这是潜意识的心理暗示,就像比喻在修辞里很容易获得读者共鸣一样。联想到什么,算是件仁者见仁的事情。但是,任何事物,包括审美,都是有欣赏共性,或我们称之为社会习惯的因素存在。比如官方命名叫智窗,你不想到别处去,只能说明联想力基本为0。
所以当一个合适角度的照片出现时,大众的反应是很正常而正确的,没有志高清远和心存自卑的区别,有的只是道貌岸然的伪清高——如果是真的清高,眼中皆繁花,被人抢了钱会很豁达地想到钱在每个人身上,都能为此人带来生理心理满足,我的钱能造福他人,也是件好处。那么这种极端主义,未必是坏事。如大悲寺的和尚与少林寺和尚之对比,信仰的力量让人尊敬。怕就怕一个“伪”字。
我们民众,有调侃心理,有娱乐精神,也有真实感受。当然我认为,民众对央视大楼的形象,一部分与设计无关,而在于信息弱势群体对信息垄断者的反抗,这是另外层面的东西。只考虑设计本身,设计师、建筑师本身,必须考虑一个作品的联想范围。而在人类两千年文明中,我不管你说文化也好习惯也好陋习也好,一些固定的审美习惯与审美形象客观存在着。既然世界上除了少数部落族群,绝大多数国家宪法都将公共场合媾和列为猥亵罪或妨害风化罪,视其为损害普通人对性的正常羞耻心,那么民众对大裤衩的抗议与调侃,是民意的正常体现。
艺术中有各种反时尚反艺术的形象,以丑为美、以奇为正都存在。但这是美学范畴的观念,不是常识性的大众审美。如果大裤衩是一副油画作品,那么创作者与拥护者自可各说各话。但它是花费税收的、一个国家首都的公共建筑,必须经受民众审美的考验。既得利益者自言自语编造理由,是行不通的。
中国容忍库哈斯恶搞就是大国之宽容,这种强盗逻辑好处在于无法辩驳,因为它的假设就是强盗出来的。当然弱点明显,任何反例就可以推翻之。
关于言论者
人性的一些缺点,比如不喜承认错误,比如死要面子,就是这些言论所体现的。现在很多声音,不看事情最终结果与实际效果,而是看当事人对事情是怎么解释的。被耍了,不能承认,太丢面子。那怎么办?找理由,做解释。我们其实没有丢脸,只要换一个角度看问题!
挑战公众审美和公众道德的,其实是这些人。
如果这些人表面强硬,内心也在懊悔,在以后吸取教训,杜绝被耍,也至少有个希望。就怕找理由上瘾了,任何事情胡作非为无所谓,自己之后能圆得通就好,这问题就严重了。
关于库哈斯
我始终认为,这件事上,比库哈斯更应该反思的是招标中的专家评委。库哈斯是一个建筑师、设计师、艺术家。他有自己的权利肆意妄为、开色情玩笑。灵感来自性,这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,无数艺术品以交合为灵感获得创意。问题在于审批过程。刚才说了,这是一个耗费税收的国家首都公众建筑,建筑师的创意可以天马行空,但负责人要控制把关。这次事件受伤的,应该是我们的建筑精英们。
但,库哈斯本人。从学术上,他没有可指摘的地方。从道德上,他这次并不不光彩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