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品标准是衡量产品质量的技术依据,也是判断产品合格与不合格的凭据。制定、修订标准固然重要,但贯彻执行标准、严格按照标准检验产品质量更是重中之重。如果,制定或修订的标准发布后,不能被认真贯彻、严格实施,不能在产品生产与使用过程中发挥作用,那标准就会变成“一纸空文”。因此,我们不但要抓好标准的制定与修订工作,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,更要抓好标准的贯彻落实,使其在产品质量的检验与监督中真正发挥作用。
近年来我们制定、修订了大量防水材料产品标准与试验方法标准,促进了新产品的研究、开发与推广使用。如GB18242—2000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、GB18243—2000塑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等。由于这些标准借鉴了国外先进标准,使我国标准制定水平和产品质量水平大大提高,对保证防水工程的质量和工程的使用寿命发挥了重要作用。20世纪六七十年代,我国防水材料行业仅有一个石油沥青纸胎油毡与试验方法标准。而现在,防水材料行业从基础标准、试验方法标准到生产标准,产品标准,甚至售后服务标准,都有严格的规定,因此,它拥有更加完整的体系。
虽然相关标准一直在适时更新,但防水市场上假冒伪劣产品仍然非常泛滥。当一个新产品在市场上出现并表现出明显的价格与利润优势时,许多企业就会蜂拥而上。为了占领市场,企业之间往往互相压价;为了降低生产成本,不少企业开始偷工减料,使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在市场上泛滥成灾,严重影响了防水工程的质量和使用寿命。
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是一种在欧美广泛使用、性能优良的屋面防水材料,但进入我国后,由于受市场上恶性竞争行为的影响,该产品的声誉在行业内一落千丈。为了降低产品成本,很多企业不惜以废胶粉代替SBS改性剂,以玻纤网格布——涤棉无纺布胎基冒充玻纤毡,各种偷工减料的手段不一而足。防水市场上真正符合GB18242的产品究竟占多少份额,一直没有数字统计,也无法准确回答。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(JS)是我国积极推广的防水功能优异的建筑防水涂料,它是以丙烯酸酯等聚合物乳液和水泥为主要原料,加入其它外加剂制得的双组分的水性建筑防水涂料。但相当一部分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,少加聚合物乳液,以JS产品名义在市场上销售,破坏了市场规则。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是一种从国外引进性能优良的防水材料,适用于隧道、地铁、地下防水与水利工程,是目前我国防水市场上价格最昂贵的防水材料,正常价格每吨在2万元至4万多元之间。一些企业在巨大利润的诱惑下,纷纷将原来生产的刚性防水材料“改头换面”,在市场上以“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”的名义兜售,鱼目混珠,严重影响了产品的品牌信誉。如在防水工程中使用这种假冒的水泥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,势必将给国家建设与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。
假冒伪劣产品充斥,这不是技术问题,而是社会问题。其实大部分生产企业能够生产符合标准的产品,但由于市场上很多企业在以低价格、低质量的产品抢占市场,致使一些原本规范的企业也不按照标准组织生产,导致市场内不合格产品与日俱增;在产品流通环节,工商与质监部门没有严格按照标准监管市场上的产品,让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在市场上畅通无阻;产品使用单位——建设与施工部门没有严格按照标准采购防水材料,为了降低工程造价与施工成本,“低价竞标”、“知假买假”,就成为了这些“行家里手”们的共同选择。
由此可见,我们在重视标准制定、修订的同时,更应抓好标准的贯彻实施。那么,如何抓好标准的贯彻实施?笔者提出如下五条建议:
一是加强生产企业的“自律”,以对用户高度负责的精神,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,检验产品质量,把不合格产品尽早淘汰;二是对生产企业的产品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与退市制度,符合标准的产品才能出厂,才能进入流通领域,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勒令退市;三是加强生产要素的管理,选择合格的原材料,加强生产过程中的工艺管理,保证生产出符合标准的产品;四是加强“他律”,即加强防水市场上的监管。市场与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防水材料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,发现不符合标准的产品,勒令退市。还要建立追溯制度,追查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,令其停产整顿,严重的应取消其营业执照,关闭停业;五是建设部门与施工企业应按照标准采购防水材料,不符合标准的不能使用到防水工程中。最后,工程监理部门还应加强对防水工程质量的监管,如发现不合格的防水材料用于防水工程上,工程监理部门应拒绝验收,并追究建筑施工部门的责任。杨斌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