涂膜防水屋面
2.3.1 涂膜防水屋面渗漏查勘应包括下列内容:
2.3.1.1 暴露式防水层应检查平面、立面、阴阳角及收头部位涂膜的剥离、开裂、起鼓、老化及积水现象;
2.3.1.2 有保护层的防水层应检查保护层开裂、分格缝嵌填材料剥离、断裂现象;
2.3.1.3 女儿压顶部位应检查压顶部位开裂、脱落及缺损等现象;
2.3.1.4 水落口及天沟、檐沟应检查该部位破损、封堵、排水不畅等现象。
2.3.2 涂膜防水层局部裂缝、空鼓、脱落等引起渗漏,应进行局部渗漏维修。涂膜防水层大面积老化、损坏、严重渗漏,应进行翻修。
2.3.3 涂膜防水材料选用应根据气温条件、屋面坡度、使用条件及渗漏部位,采用不同材性的防水涂料。
2.3.4 涂膜修缮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:
2.3.4.1 涂膜防水层的最小厚度:沥青基防水涂膜厚度不应小于8mm;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膜厚度不应小于3mm;合成高分子防水涂膜厚度不应小于2mm。
2.3.4.2 涂膜施工,两遍涂层相隔时间,应达到实干为准。
2.3.4.3 雨天、雪天严禁施工,五级风以上不得施工。沥青基防水涂膜在气温低于5ºC或高于35ºC时不宜施工。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膜和合成高分子防水涂膜施工环境气温宜为:溶剂型涂料一5~35ºC;水乳型涂料5~35ºC。
2.3.4.4 涂膜防水层维修或翻修时,应先做涂膜附加层,附加层宜加铺胎体增强材料。
2.3.5 防水层规则裂缝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:
2.3.5.1 清除裂缝部位的防水涂膜,应将裂缝剔凿扩宽,清理干净,用密封材料嵌填,干燥后,缝上干铺或单边点粘宽度为200mm-300mm的隔离层。
2.3.5.2 面层铺设带有胎体增强材料的涂膜防水层,其与原防水层有效粘结宽度 不应小于100mm。涂料涂刷应均匀,不得露胎,新旧防水层搭接应严密。
2.3.6 防水层无规则裂缝维修,应铲除损坏的涂膜防水层,清除裂缝周围浮灰及杂物,沿裂缝涂刷基层处理剂,待其干燥后,铺设涂膜防水层。防水涂膜应由两层以上涂层组成。新铺设的防水层应与原防水层粘结牢固并封严。
2.3.7 防水层起鼓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:
2.3.7.1 将起鼓部位的防水层,用刀呈斜十字切割,排出泡内气体,翻开切割的防水层,清除杂物并晾干。将切割翻开部分的防水层重新粘贴牢固,上面铺设带有胎体增强材料的涂膜防水层,周边应大于原防水层切割部位,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,外露边缘应用涂料多遍涂刷封严。
2.3.7.2 防水层已起鼓、老化、腐烂,应铲除防水层并修整或重做找平层。水泥砂浆找平层应抹平压光。再做防水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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